Monday, May 23, 2011

蒙神保守小車禍

事情過了一個多月,原本也不是甚麼驚人的大事,

但張先生昨天幫我整理手機裡記錄的便條,

看見我事發當時記錄的資料,提醒我了這件事,

所以我決定趁著記憶猶新,記錄下神的保守與恩典!

這件事是在上個月20日(星期三)發生的:

暖暖的天氣,和煦的陽光,一如往常的,早餐後我載著E-MA 出門,

在上班的路上得先送他去保姆家,然後才繼續前去上班。

離家才兩分鐘,還沒離開社區,車子開在社區的主幹道上,

車速50km 以下,那時我懷孕將近36週,

E-MA 坐在車子左側駕駛座正後方的安全座椅上,

出社區前兩個路口,一對中年白人夫婦悠閒遛狗趨近2 Way Stop Sign。

突然的,有一輛車超速未停Stop Sign,往我的車子左側橫衝過來,

情急之下,我直覺反應就是踩剎車,把車頭右轉閃避,

但不能避免的,車子還是碰撞了,而且是「我的車撞上對方的車」,

慶幸撞擊力量不大,我回頭看看E-MA ,他安靜坐著回看著我。

[caption id="attachment_4312" align="alignnone" width="258" caption="受了傷的車"][/caption]

車子路邊停好我下車,路旁遛狗的太太直說Oh my God,

先生反覆的告訴我對方沒有停Stop Sign。

對方停好車下車走來,我態度和緩的跟她說她沒有停Stop Sign,

她回我她停了,但引來遛狗夫妻的大聲斥責說她並有停車減速再行,

熱心的遛狗夫妻一直問我是否 O.K. 主動說願意留下資料當我的見證人,

他們留了資料說了再見之後,就離開現場。

對方車主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婦女,我們互換駕照和保險資料,

剛開始她有點氣燄高漲,雖知理虧又加上緊張,她甚至嗆聲我車速太快,

我安靜抄著資料,默不作聲,沒有回應反擊她的挑釁。

但我知道我是對的,一:我是直行車,有道路優先權,她本應禮讓;

二:我沒有在社區內超速駕駛,速度是在限速之內;

更重要的,就算我對也沒必要逞口舌之快,神要我們做和平之子!

她見我都沒有回答,也沒有大聲回擊,態度反而和緩安靜下來,

她開始擔心我有沒有不適,有沒有受傷,肚子裡的寶寶好不好,

我跟她說我們母女都平安,車上也還坐著另一個孩子。

她說得打電話給警察,因為我們兩輛車都碰撞了,

我也趕緊上車跟張先生打電話,察看還在車上的E-MA,

他安靜坐著,但臉上掛著已經快乾的眼淚。

其實撞車當下他沒嚇到也沒哭(撞擊力感覺很小),

但他反而因為我下車交換資料看不到我而哭過。

對方車主打過電話後說警察不過來,因為這種小事故警察不需處理,

只要自己打電話到ICBC 去做備案報告即可。

我跟她說我家裡近,先生馬上就過來,請她等等,我們兩人就聊了起來,

聊天中知道了彼此的職業,曉得雙方都是基督徒(她在傳統保守教會),

她後來卸下心防,一直表達歉意,張先生也很快到了現場。

她看見張先生來了,也一直表示抱歉,頻頻拭淚,提醒我有不適要去看醫生,

我們拍拍她的肩膀,叫她不用擔心,她就開車離開了。

當天,張先生快狠準的打電話到保險公司備案、牽車去特約車廠修車,

再把Courtesy Car 開回來給我......拍拍手,實在是超有效率的!

過個長週末,車子修好牽回家,報價修理費用是3600多,

感謝神,這起小車禍經判定是百分之百對方失誤,

我們不用花半毛錢,也不用付自費額,完全由對方保險理賠了。

雖然撞車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,但事後回想,我還是感謝神的恩典和保守,

如果...... 我早一秒鐘經過路口,被撞的是我的車;

如果...... 我車速快一點點,車禍不會這麼輕微;

如果...... 我是被撞的那一方,對方車子撞上的是我和E-MA 乘坐的車左側;

如果...... 車子被攔腰撞上了,按對方的速度撞擊力,我、E-MA 、寶妹後果堪慮。

謝謝天父把拔的手保守我們,我深信神也提醒對方有該學的功課,

希望她都好,已經從車禍的驚嚇中恢復過來,並且繼續經歷神的恩典!

3 comments:

  1. 感謝 神!保守三人都平安^_^ 姐你真是個智慧婦人! 佩服 佩服 (給你100個讚!)
    話説寳妹真得住得很舒服,還沒打算出來和大家見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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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謝謝誇講,妳在德國應該渡假得很開心吧?!
    寶妹是還住得很舒服,我們還在盼著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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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哇~感謝主保守! 對阿,寶妹真的很害羞喔~呵呵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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